新聞中心
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部署全省受災群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發(fā)布時間:2024-10-08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應急管理部、財政部工作要求,近日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做好2024至2025年度全省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抓緊抓實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及時將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送達受災群眾。
《通知》指出,冬春救助事關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體現(xiàn)黨委和政府的關心關懷。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大意義,壓緊壓實救助主體責任,落實落細救助工作措施,用情用力解決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切實傳遞“救災在行動”的有力信號,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應急管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強調,要迅速組織開展冬春救助調查摸底,用好國家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管理系統(tǒng),嚴格“戶報、村評、鄉(xiāng)審、縣定”的工作程序,扎實做好救助對象的公示、評議等工作,精準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不斷提升冬春救助精細化、規(guī)范化水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信息比對工作,更加注重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尤其是要重點關注倒房重建戶、農作物絕收戶、家庭財產嚴重損失戶及受災的特殊困難群體的救助需求,切實做到應救盡救;要加強救助政策銜接,統(tǒng)籌做好過渡期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加強政策資源整合,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救災資金和物資投入力度,健全救災款物快速下?lián)軝C制,嚴肅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紀律,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jiān)督檢查,確保春節(jié)前將資金全部發(fā)放到受災群眾手中,切實當好黨和政府溫暖的傳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