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化工園在役磷石膏庫
發(fā)布時間: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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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化工園在役磷石膏庫安全風險專項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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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宜都化工園在役磷石膏庫安全風險專項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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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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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宜都化工園在役的磷石膏庫有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二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
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位于宜都市枝城鎮(zhèn)三板湖村三組、四組,堆場北側緊鄰宜都興發(fā)化工園區(qū)布置,設計總庫容1722.8萬m3,堆積壩邊坡最大高度69m,為三等庫,主要建筑物等級為三級,匯水面積0.767km2,采用窗口式溢流井與涵管排水。目前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已堆存磷石膏約818.5萬m³,場區(qū)北部已堆至最終標高為+130m,現狀為三等庫。
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二庫)位于宜都市枝城鎮(zhèn)三板湖村,距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水平距離約3.0km,設計總庫容345.25萬m3,總壩高38m,為四等庫,主要建筑物等級為四級,匯水面積0.325km2,采用窗口式溢流井與涵管排水。目前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二庫)已堆存磷石膏約140萬m³,東部已堆至最終標高為+105m,現狀為四等庫。
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位于宜都市枝城鎮(zhèn)三板湖村二組,東側緊鄰S254省道,S254省道東北側1.1km為長江南岸。庫區(qū)下游450m處有宜都市三板湖污水處理廠一座。設計總庫容1700萬m3,總壩高57m,為三等庫,主要建筑物等級為三級,匯水面積1.12km2,采用窗口式溢流井與涵管排水。目前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已堆存磷石膏約1420萬m³,庫區(qū)(二區(qū))局部已堆至最終標高為+105m,現狀為三等庫。
2019年7月初,宜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緊鄰南部下方正在施工平整大面積場地,擬將原位于猇亭區(qū)的宜昌新洋豐肥業(yè)有限公司搬遷到此地,計劃2020年3月完成新廠竣工驗收,違反了《宜昌市尾礦庫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宜府發(fā)〔2019〕17號)“嚴禁新的 ‘頭頂庫’產生,堅決杜絕在尾礦庫下游1km范圍內新建生產生活設施”等規(guī)定,造成新的“頭頂庫”產生,一旦出現磷石膏庫潰壩,將造成重大生產安全及環(huán)保事故發(fā)生。宜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枝江宜都兩地磷石膏渣場安全風險督辦函》的形式,要求宜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整改方案。針對宜都化工園部分入園項目選址在磷石膏庫下游、部分建設項目面臨“頭頂庫”的安全風險,宜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宜都市磷石膏渣場安全風險整改方案》,由宜都市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作為業(yè)主單位,聘請《磷石膏庫安全技術規(guī)程》主要起草單位之一的上海交通大學和甲級安全評估機構組成聯合體,采用高精度無人機航測技術,對宜都市在役磷石膏庫及周邊區(qū)域共7km2范圍內的地形地貌進行三維數字航測,并選取磷石膏庫典型斷面,進行安全穩(wěn)定性分析,評估機構進行定性定量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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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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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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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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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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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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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管自強、羅沙浪、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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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管自強、許玉才、戴磷、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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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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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管自強、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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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年8月8~9日、10月21~23日、12月16~18日,查看現場、收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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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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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印發(fā)<遏制尾礦庫“頭頂庫”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f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規(guī)定,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一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均屬于“頭頂庫”。經辨識,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一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的安全風險等級均為一般風險,均不屬于重大危險源。
經壩體穩(wěn)定性復核,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一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在正常運行和洪水運行工況條件下,磷石膏壩體處于基本穩(wěn)定和穩(wěn)定狀態(tài);經防洪能力復核,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一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的防洪能力均滿足相關規(guī)范及規(guī)程的要求。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一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的安全度為正常庫。經潰壩風險分析及計算,宜都興發(fā)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場、宜昌鄂中生態(tài)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湖磷石膏庫(一庫)、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一旦潰壩,對下游造成的安全危害影響范圍較小,均屬于可控、可接受的安全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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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