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年產60萬噸鹽產品智能化技術升級改造工程
發(fā)布時間: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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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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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60萬噸鹽產品智能化技術升級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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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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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11月23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四特大道1號
注冊資本:28463萬元
法定代表人:雷和波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食鹽生產,食鹽批發(fā),調味品生產,食品銷售,食品添加劑生產,飼料添加劑生產,食品用洗滌劑生產,發(fā)電業(yè)務、輸電業(yè)務、供(配)電業(yè)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選礦,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進出口,非食用鹽加工,非食用鹽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添加劑銷售,食品用洗滌劑銷售,日用化學產品制造,日用化學產品銷售,塑料制品制造,機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許可業(yè)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guī)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和《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fā)改投資[2003]1346號)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36號發(fā)布,第77號修改)等關于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實現建設項目生產人員、生產裝置的本質安全。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wèi)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有關的標準和法規(guī)。
受江西富達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年產60萬噸鹽產品智能化技術升級改造工程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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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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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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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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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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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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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黎余平、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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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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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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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姜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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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10;
主要任務:年產60萬噸鹽產品智能化技術升級改造工程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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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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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60萬噸鹽產品智能化技術升級改造工程
建設單位: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和波
項目性質:新建
項目建設地點: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工業(yè)園區(qū)廬山路
項目投資:56686.88萬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江西省巖鹽資源井上井下循環(huán)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總圖設計單位:中國輕工業(yè)長沙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guī)模:年產60萬噸精制鹽產品。
項目建設內容:
該公司廠區(qū)總占地面積為350.04畝,本次建設的項目在樟樹市工業(yè)園區(qū)廬山路南側,項目建筑面積約10752.67m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1、年產60噸鹽產品生產線一條;
2、本項目新建一條由采鹵礦區(qū)至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母公司)長13km輸鹵管道及乏水管道各一條,備用管道一條;廠區(qū)建設制鹽車間、室外設備罐、食用鹽包裝倉儲車間、食用鹽儲備包裝倉儲車間(江西省食用鹽儲備庫)、物資倉庫、油料庫、綜合給水站(含冷水池、生產水池、消防水池)、機修車間、維修車間、自然通風冷卻塔、生產指揮中、食堂、安全教育室、停車場等。
3、新建主體工程:制鹽車間、機修車間、維修車間;
4、新建貯運工程:食用鹽包裝倉儲車間、食用鹽儲備包裝倉儲車間(江西省食用鹽儲備庫)、物資倉庫、油料庫。
5、新建公輔工程:綜合給水站(含冷水池、生產水池、消防水池)、自然通風冷卻塔。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監(jiān)控化學品辨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jiān)控化學品(可作為生產化學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學品)。
2)易制毒化學品辨識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guī)定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3)劇毒化學品辨識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會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4)高毒物品辨識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wèi)法監(jiān)發(fā)[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學品辨識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原材料、中間體及產品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12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的內容,本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8)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辨識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灼燙、觸電、機械傷害、爆炸(容器及其他)、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中毒窒息、噪聲、震動、高溫及粉塵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灼燙、觸電、機械傷害、爆炸(容器及其他)、火災、;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噪聲、振動、粉塵及高溫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三、評估結論:
本項目選擇國內、外較為成熟的制鹽生產工藝、設備,方案可行。但應根據本安全評價報告書中提出的問題和不足,在初步設計中進行改正和補充,以保證本項目建成投產后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根據“三同時”要求,本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竣工應通過專項審查。
本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要求,建設單位應根據《可研》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和本評價提出的要求和建議進行設計、施工,本項目投產后風險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條件審查要求。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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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