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芯光微電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片功率圓半導體生產項目(一期)
發(fā)布時間:2023-02-15
項目名稱 | 江西芯光微電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片功率圓半導體生產項目(一期) | |
簡 介 | ||
江西芯光微電子有限公司是南城重點招商引資企業(yè),成立于2021年09月13日,法人代表:左崧,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1021MA7BARW95Y,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半導體器件專用設備制造,半導體器件專用設備銷售,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半導體分立器件銷售,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集成電路設計,集成電路制造,集成電路銷售,集成電路芯片設計及服務,集成電路芯片及產品制造,集成電路芯片及產品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許可業(yè)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guī)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該公司位于南城縣河東工業(yè)園區(qū)電子信息產業(yè)園,項目租賃南城縣河東工業(yè)園電子信息產業(yè)園東1#丙類廠房(1、2層),用于項目建設,投資18000萬元建設年產200萬片功率晶圓半導體生產項目,項目建筑面積約5400m2。 本項目屬于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年修改)》中第一類“鼓勵類 第二十八項、信息產業(yè)中的第22小項”,符合國家產業(yè)結構政策。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修改),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鹽酸、氨水(28%)、雙氧水(35%)、硝酸、氫氟酸、氫氧化鈉、光刻膠(二甲苯60%、乙基苯13%、聚異戌二烯25.5%、甲基環(huán)己酮1.5%)、顯影液(正庚烷含量77±3%)、丙酮、氟化銨、硫酸、硅烷、一氧化二氮、乙酸、液氧、液氮、乙二醇乙醚、漂洗液(乙酸丁酯)、異丙醇、氯化氫、氯化鎳、氯鉑酸。 根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5號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12號辨識,本項目涉及的氫氟酸屬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第88號修改,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安監(jiān)總局令第36號,第77號修正)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wèi)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有關的標準和法規(guī)。 受江西芯光微電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織了項目評價小組,對工程的立項批準文件,設計、施工、監(jiān)理文件及企業(yè)提供的安全技術及管理、安全檢驗、檢測等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對現場進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
報告審核人: | 謝寒梅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王冠、羅沙浪、倪宏華 | |
技術專家: | 汪家全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汪家全(技術專家) |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2月15日,安全驗收評價 | |
評價報告: | ||
1、本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含容器爆炸)、觸電、中毒和窒息、灼燙、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毒物、噪聲與振動、高溫及熱輻射、低溫等危險、有害因素。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觸電等,項目應重點防范的危險為火災、觸電。 2、依據《電子信息行業(yè)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要求》SJ/T 11444 -2012對本項目作業(yè)場所進行風險判定,該公司作業(yè)場所東1#廠房機械電氣、職業(yè)衛(wèi)生、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風險級別為四級,屬于一般危險;防火防爆風險級別為五級,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3、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修改),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鹽酸、氨水(28%)、雙氧水(35%)、硝酸、氫氟酸、氫氧化鈉、光刻膠(二甲苯60%、乙基苯13%、聚異戌二烯25.5%、甲基環(huán)己酮1.5%)、顯影液(正庚烷含量77±3%)、丙酮、氟化銨、硫酸、硅烷、一氧化二氮、乙酸、液氧、液氮、乙二醇乙醚、漂洗液(乙酸丁酯)、異丙醇、氯化氫、氯化鎳、氯鉑酸。 4、根據《監(jiān)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588號修訂)及《各類監(jiān)控化學品名錄》(工業(yè)信息化部令第5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jiān)控化學品。 5、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2021年修改)》(國辦函〔2021〕58號),本項目涉及的鹽酸、硫酸、丙酮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6、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修改)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涉及的氫氟酸、氟化銨屬于高毒物品。 8、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辨識,本項目涉及的硝酸、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本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0、根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5號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12號辨識,本項目涉及的氫氟酸屬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 11、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該企業(yè)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2、本項目涉及的東1#廠房、低溫罐區(qū)等建、構筑物與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結論: 根據上述評價結果、隱患整改復查情況及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及標準的規(guī)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結論: 1、本項目廠房與周邊的防火間距符合要求。 2、本項目所在廠房內部防火分區(qū)疏散通道的設置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 3、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影響較小。 4、本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提出的要求予以采納,安全設施處于同行業(yè)先進水平。 5、本項目采用成熟工藝,定型設備,在試生產過程中,其安全可靠性較高。 6、本項目依托的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正常生產要求。 7、根據本項目安全評價結果,結合現場核查發(fā)現的隱患情況,企業(yè)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隱患和問題已整改到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認為:江西芯光微電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片功率晶圓半導體生產項目(一期)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認真落實并合理采納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對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對策措施,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本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對本次安全驗收評價提出的安全隱患已整改,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3年2月15日 |
1492(已排)江西芯光微電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片功率圓半導體生產項目(一期)驗收評價報告(終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