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yè)績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灣里公交樞紐站)新建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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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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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灣里公交樞紐站)新建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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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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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曾用名南昌公交石油站)成立于1993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胡春明,注冊資本698萬元,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灣里公交樞紐站新建項目由九江石化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設計,項目總投資2590萬元,站內建成后設4個埋地臥式儲罐。共有2個0#柴油儲罐,1個92#汽油儲罐,1個95#汽油儲罐。罐總容量為120m3,折算后總容量為90m3,屬于三級加油站。該加油站的經營項目是0#柴油、95#、92#汽油的儲存與車輛加油,此加油站為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內部加油站,不對外經營?,F(xiàn)加油站1臺0#柴油柴油機正在進行試運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45號令國家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完成并成功試運行一段時間后,企業(yè)應對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以判斷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wèi)生方面對國家及行業(yè)有關的標準和法規(guī)的符合性,并檢查相關安全配套設施“三同時”的有效性。
受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加油站新建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工作。組織項目評價組對工程的立項批準文件,設計、施工文件及企業(yè)提供的安全技術及管理、安全檢驗、檢測等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對現(xiàn)場進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的要求,編制完成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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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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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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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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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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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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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占偉、謝寒梅、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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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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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李家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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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李家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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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9.10;
主要任務: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灣里公交樞紐站)新建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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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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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根據(jù)與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安全評價協(xié)議,確定本評價的范圍為:
根據(jù)委托本評價范圍為新建項目的建(構)筑物、生產、儲存裝置及其平面布置以及對項目的外部環(huán)境的評價,對企業(yè)安全管理、應急措施的評價。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車輛傷害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為主要危險因素,噪聲與振動、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1、劇毒化學品
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guī)定,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2、高毒物品
根據(jù)《高毒物品目錄》(衛(wèi)法監(jiān)發(fā)[2003]142號)判定,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3、易制毒化學品辨識
根據(j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4、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j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guī)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5、監(jiān)控化學品辨識
根據(jù)《監(jiān)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guī)定,該項目中無涉及有監(jiān)控化學品。
6、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jù)《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版)的規(guī)定,該加油站汽油屬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因此作業(yè)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7、危險化工工藝
根據(j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年完整版),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工藝。
8、根據(jù)《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該項目涉及的汽油為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
9、根據(jù)《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生產、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在評價過程中,我們提出了相應建議和措施。
三、評估結論: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灣里公交樞紐加油站新建項目安全設施和措施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能夠滿足安全經營的條件,消防設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內,安全管理能夠滿足正常安全經營的需要,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符合經營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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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