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yè)績
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開采改建工程
發(fā)布時間: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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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開采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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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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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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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誠礦業(yè)現(xiàn)有營業(yè)執(zhí)照由上高縣市場和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局2016年10月20日頒發(fā)(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23550852961J),營業(yè)場所:上高縣翰堂鎮(zhèn)有源村,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許可經(jīng)營范圍:建筑石料用灰?guī)r露天開采,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限為2005年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2日。
2020年6月18日上高縣自然資源局頒發(fā)了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9232009097120038487),礦山性質(zhì)為私營獨資企業(yè),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guī)r,生產(chǎn)規(guī)模為20萬m3/a,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8日。
2018年5月20日原宜春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了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05]C069號),有效期為2018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19日。
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2014年9月為該礦山編制了《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guī)r礦露天開采整改設計及安全專篇》,該設計終了并段后臺階高度20m,生產(chǎn)臺階高度10m,臺階坡面角65°,自上而下分成+140m~+120m、+120m~+100m、+100m~+80m,+80m~+75m四個臺階開采。
2019年11月,上高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對該礦山是否按照設計要求開采進行了排查,排查結果為礦山的開采范圍不在《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整改設計與安全專篇》設計范圍內(nèi),因此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了《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簡稱(《安全設施設計》)。
《安全設施設計》經(jīng)宜春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復,批復文號為: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0]32號。企業(yè)拿到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后,立即組織力量按照批復的設計進行施工建設。2020年8月,企業(yè)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對《安全設施設計》的排土場進行了變更,不再設計排土場。2020年9月,江西省煤礦設計院出具了排土場的修改設計通知單,取消了排土場的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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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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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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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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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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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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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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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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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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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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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月5日、 6月29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xiàn)場及周邊環(huán)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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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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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規(guī)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礦山電源及其配電系統(tǒng)。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tǒng)、礦巖運輸系統(tǒng)、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tǒng)、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等10個方面的105項內(nèi)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無關項6項,不符合項有2項,占檢查項總數(shù)的2%,符合《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規(guī)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guī)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shù)5%的要求。
結論: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符合《上高縣志誠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規(guī)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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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09月07日 |